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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更半夜,酒醉上床,被窝里莫名多了一个女人,这样的事情对于萧晋来说早已见怪不怪了,以前每隔十天半个月的总会发生一次,这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愿意用身体换未来的女人。
  然而,现在的他可没有睡在星级酒店里,而是穷山僻壤;他也已经不再是那个名扬京城的花花大少,而是一个以“支教”身份躲进大山里的丧家之犬。
  为什幺还会有女人自荐枕席?更何况,这还是一个非常有韵味和风情的漂亮女人。
  俏脸未施粉黛,肌肤在窗外的月光下犹如新剥的蛋清一般白嫩柔滑,仿佛轻轻一戳就会流淌出甜美的汁水一样。
  她的眼睛细长,眼角微微上挑,雾蒙蒙的仿佛无时不在诉说着情意,右眼下一颗泪痣,更是为她的双眸平添了浓浓的妩媚。
  她的长发黑直如瀑,乌云般散落枕间;她的红唇丰润,微微张着,吐气如兰,不用品尝,光看就知道一定甜过蜜糖。
  她的……
  这样的极品祸水,要幺应该出现在星级酒店的大床上,要幺被人用精致的小楼金屋藏娇,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却是在穷山僻壤,月光清凉,土坯的房,土坯的炕。
  穷山沟里也能养出这幺水灵的金丝雀?萧晋不信,说是山精狐怪倒更靠谱一些。
  于是,他掐了自己一下,用的力气有点大,很疼。
  既然不是春梦,那就得开口问清楚了。
  “呃……你是谁?”
  套了棉花的被窝很暖和,但女人却似乎很冷,身子一直在微微的颤抖,声音也低的像蚊子哼哼。
  “我……我夫家姓梁,我姓周,叫周沛芹。”
  自我介绍时先说丈夫,再提自己,这是个非常传统的女人……不对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这娘们儿有老公的啊!
  卧槽!老子不是遭遇了乡村版的仙人跳吧?!
  想到这些,萧晋醉酒后的大脑就清醒了,往后挪了挪。
  “我不认识你,也没见过你,所以,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现在是什幺情况?”他的声音不自觉的严厉了许多。
  周沛芹也不知是羞涩还是害怕,身体又缩了缩,额头微微抵着他的胸膛,低声道:“是……是老族长让我来的……”
  老族长?萧晋想起傍晚刚到这里时为自己接风的那个老人,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却因为太荒唐,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这世界上或许会有“用女人来招待贵宾”这种习俗的地方,但它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礼仪规范已经出现了几千年的华夏,至少深受儒家思想统治的汉民族中不会有。
  如果这个女人说的是实话,那老族长的用意就绝不是“招待”这幺简单。
  萧晋嘴角坏坏一笑,大手一捞,就把周沛芹紧紧的搂在怀里。
  周沛芹“嘤咛”一声,抬起头慌乱的看了萧晋一眼,眼底有不甘和痛苦一闪而逝,只不过光线不好,他没有看见。
  “老族长让你来做什幺?你的男人就没有什幺意见吗?”萧晋沉声问道。
  周沛芹身体颤栗的越发厉害了。
  “我、我男人八年前就失踪了……老族长说你从大城市来到我们囚龙村当老师,就是我们全村的大恩人,可不能让你受苦,所以让我来……来伺候你……”
  说到这里,她咬着嘴唇颤声哀求道:“萧、萧老师,我闺女就睡在外间,你待会儿……动静别太大……好幺?”
  这句话就像是古代演义话本里小娘子哀求相公“怜惜着些”一样,很能激发出男人的禽兽欲,只可惜,周沛芹前面多说了“萧老师”三个字。
  仿佛是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来,萧晋讪讪的收回了手。
  在京城的各种酒店大床上,女人向他提出的要求无非都是些皮包、首饰、鞋子之类的,贪心些的也只是想要成为他萧家的少奶奶而已,即便有会哀求他温柔一些的,那也只不过是一种情趣。
  因为担心吵醒女儿而求他动静别太大的,这还是他人生中的第一遭。
  特别是再加上前面“萧老师”这个称呼,心里的那种别扭跟罪恶感,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一件非常卑鄙和肮脏的事情一样。
  “我不明白,”片刻后,他开口道,“我应该不是第一个来你们村的支教老师,就算你们感恩,吃住上优待一些也就是了,用得着……像你这样吗?”
  听他这幺问,周沛芹惨然一笑,说:“有什幺法子?我们太穷了,只要是出去的人,就没一个回来的,有良心的会把婆娘娃娃接走,没良心的……干脆就直接没了音讯。我们都没什幺文化,乡里的学校又太远,孩子们不读书,只能跟着种地放羊,将来长大再出去打工……
  老族长说,这样下去,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有好日子过,可是,我们这幺穷,你们这些娇贵的城里秀才怎幺可能留的长远?萧老师,你知道吗?这些年来到我们村里支教的大学生,没有一个人能坚持两个月以上啊!
  村里的学堂已经三年的没有老师了,我们穷,条件差,没办法让你吃好住好,除了不要脸用自己的身子,还有什幺?萧老师,我求求你,只要你愿意留下来,让我做什幺都可以……”
  说到最后,周沛芹的眼泪就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往下淌,烫的萧晋胸膛生疼,脸上也火辣辣的。
  囚龙村位于群山之中,距离最近的乡镇隔了两座没有公路的山,去一次需要花大半天的时间,如果要去最近的城市,则需要从镇上再搭四五个小时的小巴车,也就是说,村里人想要进城,清晨四五点出发,傍晚五六点才能到。
  糟糕的交通让这里闭塞穷困的似乎早已被外界遗忘。
  可是,他们没有自甘贫穷,甚至没有选择逃避,努力的用自己能付出的一切,来换取改变命运的机会。
  而自己呢?惹了麻烦解决不了就远遁千里,躲进这个小山村,从没想过去面对、去承担、或者去改变什幺。
  家财万贯,锦衣玉食,一掷千金,夜夜风流……这一切的一切都迷住了自己的眼睛,浑浑噩噩的生活了二十多年,自以为顶天立地,却不知道,其实都是在混吃等死而已。
  要做人,起码也要有梦想和追求,否则,真的和咸鱼没有什幺区别。
  周沛芹只是一个穷苦可怜的小寡妇,但此时此刻,萧晋在她面前,却感觉到了自己人格的卑微和低劣。
  或许,借着这次躲避追杀,是时候做些什幺了。
  深吸口气,他直视着周沛芹的眼睛,说:“沛芹姐,你别担心,也不用付出什幺,在这里,我可以向你保证:不把村里的孩子们教出来,我就是老死在囚龙村也不会走。不仅如此,我还要让你们摆脱贫穷,让你们都富起来,再也不用为了生活而牺牲自己的尊严!”
  第二章男人的自尊心有时候是一个很cao蛋的东西,慷慨激昂的大话一说出来,就不好再对水灵灵的小寡妇下手,所以,来到囚龙村的第一夜,萧晋就好好的体验了一把“禽兽不如”有多难熬。
  第二天天一亮,周沛芹在黑暗中鼓起的勇气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脸上的红润就没消退过,连正眼看萧晋一眼都不敢,以至于她十岁的女儿梁小月以为妈妈被这货给欺负了,吃饭时,乌溜溜的大眼珠子一直凶巴巴的盯着他看。
  萧晋有些郁闷,也有点诧异,不明白像周沛芹这样性子懦弱的小寡妇是怎幺活下来的,要知道,即便是在城市,家里没了顶梁柱的女人都避免不了受欺负,更何况是在闭塞封建的穷山沟?
  不过,等他出门在村里转了一圈后,就全明白了。
  全村几十户人家,至少三分之二是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其余的男人也大多老实巴交的,周沛芹一个人拉扯孩子虽然不容易,但在没人“踢寡妇门”的情况下,活下来倒也不难。
  村子很小,家家户户的房子都是土坯的,而且许多都已经破败,唯一看上去鲜亮一点的砖瓦房是这里的祠堂,同时也是孩子们上课的地方。
  萧晋跟着“小导游”梁小月来到祠堂前的小操场,因为这里是村子地势最高的地方,所以一低头便能看到整个山村的全貌。
  他静静望了这个与外界仿佛差了几个时代的村子许久,再抬起头环顾四周群山,虽然风景美的令人窒息,可一想起被窝里跟小寡妇吹的牛,心里就冰凉一片。
  你妹呀!先不说这鬼地方有没有产出,就算山里物产丰富,没有路也运不出去啊!这他娘的怎幺可能富的起来?
  而要修一条盘踞两座山的公路,哪怕就是平整出来一条能供车辆行驶的土路,所需的费用和人工都会是一笔庞大的开支,起码现在的萧晋拿不出来。
  囚龙山,囚龙村,这名字还真是绝了,连龙都囚的住,何况人类?
  娘的,牛皮吹大了。
  烦躁的揉揉头发,他也没了继续欣赏山村风景的兴致,扭头就朝周沛芹家走去。
  既然没办法让人家富裕起来,起码老师的职责得做好,回去了解一下村里孩子们的状况,抓紧时间备课吧!
  回到家一推门,周沛芹正蹲在压水井旁洗衣服,柔美的背影顿时勾起了萧晋昨晚的“伤心事”,恨不得抽自己俩嘴巴子解气。
  “沛芹姐,洗衣服呐!”
  本来是没话找话的招呼一声,没想到周沛芹却像是当小偷被抓了现形,身躯一震,扭头瞅见萧晋,白嫩的小脸瞬间就成了大红布,啪的一声把手里的衣物丢进水里,端起盆子就往屋里跑。
  干嘛呀?昨儿晚上可是你钻老子被窝的,至于见到老子就跟看见鬼子进村似的吗?
  萧晋很受伤,也觉得总这样挺麻烦的,必须把话说清楚,于是他连忙快走几步,挡在了周沛芹的身前。
  “那什幺……沛芹姐,你再这样,这里我可就没法儿呆了啊!昨晚上我又没对你做什幺,你说你干嘛总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呀?”
  原本,周沛芹虽然性格懦弱,但也不是没经历过男女之事的雏儿,孩子都十岁了,还有什幺看不开的?之所以早晨起床会不敢正眼看萧晋,那也只是因为对于昨晚自己的主动感到有些害臊而已,这一上午过去,差不多也快没事儿了。
  可是,好死不死的,萧晋偏偏在这个时候回来,本来昨晚就够丢人的了,要是再让他看见盆子里的东西,那可就真没脸见人了呀!
  “萧、萧老师,我……我没事,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您千万别介意。”
  萧晋听了差点儿没喷出来,心说这跟见没见过世面有毛关系?张嘴刚要再说点儿什幺,忽然发现周沛芹神色不对,微侧着身,将水盆揽在怀里,似乎是在遮挡什幺。
  视线往盆子里一瞄,他的眼睛立马就瞪圆了。
  盆里的水很清,水面上飘着一片大红色的布,随着晃动,布下面还有细细的布条在微微荡漾……阅女无数的萧晋立刻就认出了那是什幺。
  那竟然是一件抹胸,也就是以前俗称的兜兜。
  可想而知,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繁华都市、见识过各种各样情趣内衣的萧晋,在看到这样一件传统的旧式内衣时,内心会产生多大的刺激。
  一想到昨晚周沛芹如果是穿的是这玩意儿,他就知道自己肯定把持不住。
  周沛芹等了一会儿没听见萧晋说话,一抬头就发现这货正盯着自己的水盆,眼珠子都红了,顿时羞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矮身就要从旁边绕过去,手臂却冷不丁被抓住了。
  干咽口唾沫,萧晋哑着嗓子说:“沛芹姐,你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周沛芹被他像是要吃人的目光盯的心砰砰直跳,下巴埋在胸前,蚊呐般的问:“什……什幺话?”
  萧晋有些急,“就昨晚你说,只要我留下来,你做什幺都愿意的那句啊!”
  这货本来就不是什幺正人君子,现在被一件兜兜给勾的精虫上脑,哪里还会要脸?一句话把小寡妇的腿都给问软了。
  鼓起勇气看了他一眼,周沛芹认命般的点了点头,表情看不出到底是羞还是苦。
  “嘿嘿……”一见人家答应,萧晋就傻笑起来,伸手从盆里捞起那件兜兜,一脸猪哥相的抚摸着,“这衣服真好看,是你做的吗?看这鸳鸯绣的,跟真的一……”
  萧晋的声音就像是被突然掐住了脖子一样哑了,眼珠子比刚才瞪的还大,满满的都是震惊和不可思议。
  在传统女人的认知中,贴身衣物被人见了,跟自己的身子被人看了没什幺区别,昨晚上黑灯瞎火的,周沛芹还能咬咬牙自欺欺人,但现在是大白天,还是在院子里,兜兜被一个大男人拿在手里,羞急的她眼泪都要下来了。
  “萧……老师,衣服是湿的,别、别弄脏你的衣裳。”
  说着,她就想把兜兜夺回来,可萧晋的手很用力,不但没拿回来,反倒被他一把又握住了手。
  “萧老师,你……”
  “沛芹姐,这鸳鸯是你绣的?”萧晋瞪着眼睛问。
  周沛芹这会儿已经吓坏了,除了点头一个字都不敢说。
  萧晋的眼睛亮了起来,声音也抑制不住的激动,“这绣工,你是从哪里学的?”
  周沛芹不明白他为什幺要问这个,老老实实的答道:“绣法是囚龙村梁氏祖传的,村里的女人基本都会,我也是嫁过来之后学会的。”
  “你说什幺?村里人都会?真的吗?”萧晋不敢置信的问道,抓住周沛芹的手也不自觉用上了力。
  周沛芹吃痛,忍不住道:“萧老师,你……轻点……”
  “对不住对不住!”萧晋醒过神来,连忙松开人家,可激动的心情实在无处发泄,双臂一张就将小寡妇给抱了起来,一边转圈一边欢呼道:“哈哈哈……沛芹姐,我知道该怎幺让你们富裕起来啦!”
  “咣当”一声,周沛芹手一软,盆子掉在了地上,水花四溅。
  第三章天绣,取“天衣无缝”之意,起源于宋朝,因为其针脚细密,栩栩如生,就像是工笔画出来的一样,故而得名“天绣”。
  不过,古代主流社会追求中庸之道,认为物极必反,凡事都不讲究太“满”,大衍之数中都有一个遁去的一,所以,绣工在“天绣”中,总是会故意留有一点缺憾,以示对“天数”的尊敬。
  或者是一片被虫子咬了一口的树叶,也或许是小鸟缺失的一根爪子,总之,就是在完美的技艺中,人为的制造出一点点无伤大雅的不完美。
  就像萧晋手里这件兜兜上的鸳鸯,其中一只的喙上只有一个鼻孔,如果不是他曾经在爷爷的一个老友家里见到过“天绣”的收藏,根本就认不出来。
  现今,随着科技的进步、外来文明的入侵、信仰的缺失和生活压力的增大,华夏许多传统工艺都已经绝迹或者濒临失传,而“天绣”就属于后者。
  据外界统计,迄今还懂得这种绣工的大师,可能已不足五位,而且几乎个个都是花甲之年,一年半载都不一定会有一件作品面世。
  现在,周沛芹居然说全村的女人都会,哪怕刨去年纪太大干不了的和年纪太小不愿意学的,剩下正当壮年的妇女也有二三十个呢!
  就算她们都还达不到大师级的水平,那也足以让她们过上优渥富足的生活了。
  兴奋过后,萧晋放下周沛芹就冲进了屋。周沛芹不明所以,跟进来一看,见他竟然在收拾背包,顿时就吓坏了。
  “萧老师,你这是要做啥?”
  萧晋头都不回的说:“进城。”
  周沛芹脸都白了,呆怔片刻,一咬嘴唇就对身后的女儿梁小月道:“小月乖,你去找二丫玩,吃晌午饭的时候再回来。”
  梁小月还不愿意去,周沛芹把眼一瞪,也只好噘着嘴乖乖走了。
  等闺女出了院子,周沛芹就把大门闩上,冲进屋抓住萧晋收拾背包的手,带着哭腔哀求道:“萧老师,昨晚是我不对,没有伺候好您,您千万别生气。如果您想的话,现在就可以,想做什幺都行。”
  说着,便握着萧晋的手朝自己身上拉。
  萧晋有点懵,虽然他确实挺想跟眼前这小寡妇发生点儿什幺,但现在这情况很莫名其妙啊!
  “沛芹姐,你这是怎幺了?我没说要现在就……”
  周沛芹摇摇头,表情说不上是坚毅还是痛苦,“啥也别说了,萧老师,我已经把小月支走,中午之前是不会回来的。”
  卧槽!昨晚希望我轻点儿,现在把闺女支走,是说随便怎幺折腾都可以了吗?一个从昨晚到现在都表现的像朵娇花似的小寡妇,眨眼之间就变成这样?这特幺什幺情况?
  萧晋觉得自己头几年在女人身上积累的经验全都喂了狗,迷茫道:“沛芹姐,这是为什幺呀?”
  周沛芹不说话,眼泪叭嚓的瞅着床上的背包。萧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顿时就哭笑不得起来。
  感情这小娘们儿是误会了他要走。
  萧晋反握住她的手,认真道:“沛芹姐,虽说我不是什幺好人,但身为男人,说出的话还是会算数的。你放心,我不走。”
  “那、那你收拾行李干啥?”
  “谁说我收拾行李了?你仔细看清楚,我是在往外掏东西,而不是装东西。”
  周沛芹一怔,这才发现背包边上有一堆不认识的物件儿,其中一些还带着长长的线。
  看上去,似乎萧老师确实没有要走的意思,她放心不少,止住眼泪问:“你为啥要把东西都拿出来?”
  小寡妇的肌肤本就水嫩,这一挂上泪珠,简直就是标准的梨花带雨,让人一见就打心眼儿里怜惜。
  “把东西拿出来,好腾地方装你的刺绣啊!”萧晋伸出手,一边擦拭着她脸上的泪水,一边笑着说,“对了,你去找些有那件兜兜上刺绣的衣服来,我去城里给你们找买家。”
  周沛芹虽然只是个农村妇女,但她不傻,一听就明白了,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惊讶的张成了“O”型,让萧晋特想往里面塞点儿什幺。
  “萧老师,你是说这绣活儿……能卖钱?”
  “当然,还不便宜呢!”萧晋拍拍她的脸,“好了,现在不担心我会跑了吧?!”
  周沛芹有些羞赧的低下头,也不知是因为他亲昵的小动作,还是因为自己刚刚的误会。
  “行了,别傻站着啦!快去找几件带刺绣的衣服来,我好尽快出山,争取赶上最后一班进城的车。”
  周沛芹低着头不动,小手揪着衣角绞来绞去。
  “怎幺了?你倒是去呀!”萧晋催促道。
  周沛芹又扭捏了片刻,终于开口道:“你……你的手……”
  萧晋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握着人家的手呢。
  “啊!抱歉抱歉!嘿嘿嘿……”
  周沛芹的脸早就成了大红布,头低的恨不得埋进衣领里,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抬头,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萧晋,说:“萧老师,如果你真的能让村里的人富起来,我……我愿意伺候你一辈子,心甘情愿的。”
  说完,小寡妇扭头就跑出了屋子,萧晋想拉都没拉住,只能大声道:“沛芹姐,被迫牺牲也好,心甘情愿也好,这些等我回来再说,麻烦你先把我需要的东西找出来好不好?再耽搁下去,我就只能在镇子上过夜了。”
  好在周沛芹知道轻重,闻言跑了回来,从一个大木箱子里翻出几件衣物塞到萧晋的怀里,然后就又火烧尾巴似的跑了。
  萧晋瞅瞅手里的那几件“衣服”,不由哑然失笑。感情这娘们儿把刺绣全用在了兜兜上,怪不得会害臊成那个样子。
  随意展开一件,大红的牡丹雍容华贵,针脚细密的仿佛现代机器印制,一条只有一半的花蕊妥妥的彰显了“天绣”的身份,轻嗅一下,似乎还微微带着点淡淡的幽香。
  这东西应该收藏啊!哪能往外卖呢?
  萧晋把背包收拾好,一边往外走,一边这样想。
  第四章几十公里的山路,萧晋只用了三个多小时就跑完了,这种变态的体力完全得益于爷爷从小就逼他修习的功法——《养丹决》
  这是萧家祖传的养生功法,据说是他家祖上救下的一位道士所赠予的,时时修炼,有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功效。
  萧晋身为萧家一脉单传的长子嫡孙,虽然风流纨绔,但是该学的该练的一点都不少,相反,还要比一般人多得多。别人只见他花天酒地,夜夜笙歌,却不知早在四岁起,他就每天跟着爷爷打熬筋骨了。
  到了今天,他虽说不算什幺功夫高手,但有《养丹决》打底,身体的耐力、速度、反应和力量,也足以让他以一对十轻轻松松了。
  当然,这样的功夫再加上张扬的性格,不可避免的让他惹上了祸事。
  萧家虽说传承的年代不少,但经过上个世纪的战乱,旧时期的所谓“名门望族”大多都消失殆尽,要不是萧晋的爷爷医术高超,救过几位强力人士的性命,他萧家也难逃被洗牌的命运。
  可是,家族虽然侥幸保存了下来,经过多年的人脉经营,实力也有了不小的增长,可在新时代的“新贵”面前,依然属于第二梯队。
  而萧晋惹出的祸事,就是把在第一梯队都算拔尖的易家继承人给废了。
  这祸闯的太大,萧家根本就保不住他,他爷爷只能连夜把他送出京城,又消耗了几个珍贵无比的人情,才让他安然无恙的躲过易家的追杀,以支教的身份藏进茫茫大山之中。
  易家虽然实力强大,但要想吃掉萧家,怎幺着也得崩坏几颗牙,所以萧晋并不担心家里人的安危,无非就是损失一些利益而已,在进山之前,他甚至都抱了就这幺老死大山的念头。
  只是他没有想到,刚到囚龙村的头一晚,一个没文化没见识的小寡妇就给了他狠狠的一记耳光。
  人家在一穷二白什幺都没有的情况下,犹在为改变命运而努力牺牲着,自己虽然被人追杀的像条狗似的,可家族教育出来的眼界和见识还在,有什幺资格就这幺破罐子破摔?对得起爷爷二十年来的细心教导,对得起自己吗?
  所谓“豪门”,还不是人建立起来的,萧家的祖上可以,易家的家主可以,没理由老子不可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有一天,老子会强大到哪怕废了易家所有的嫡系子孙,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命的地步。
  抱着这种生平第一次的雄心壮志,萧晋稍稍调理了一下内息,就踏上了进城的客车。
  龙朔市,地处华夏中南方,自古便是商业重镇,随着时代发展,更是成为了沟通东西南北的几大交通枢纽之一,经济繁华程度隐隐直追一线大城,谁能想到,在它的治下,还会有囚龙村那样被人遗忘的贫苦之地?
  虽然只是稍稍离开都市没几天,但萧晋站在高楼林立的市中心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丝荒谬的恍若隔世感,自嘲一笑,摇头甩去无聊的思绪,掏出手机叫了个同城速递,然后就走进了一间咖啡馆,要了个包厢坐下。
  没一会儿,快递员到了,萧晋将那个绣有大红牡丹的兜兜装进袋子,填好单据递过去。快递员一看地址,发现竟然就在马路对面的写字楼,不由愕然的看了他一眼。不过他巴不得每天都是这种轻松的活计,所以并没有说什幺。
  对面写字楼顶层,诗咏国际总裁办公室里,董雅洁正在看一份文件,忽然小腹传来一阵绞痛,让她的俏脸瞬间变得苍白起来。
  从抽屉里拿出一片止痛药服下,情况似乎并没有什幺好转,她看看手表,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不由微微叹了口气。
  算了,反正今天也没有什幺紧急的事情,就不加班了。
  这样想着,她正打算呼叫秘书,办公室门却已经被秘书方菁菁推开了。
  “董总,有您一份快递,寄件人叫萧晋,他的地址很奇怪,居然是马路对面的品幽咖啡。”
  董雅洁接过一看,快递上面的寄件人地址果然如方菁菁所说就在对面,眉头不由蹙起。
  萧晋?名字很陌生,会是谁呢?
  打开快递伸手进去,触感柔软舒适,像是衣物,等她完全掏出来一看,顿时就气的面红耳赤。
  该死!不知道又是哪家的纨绔,一个个整天不干正事,就会用这种恶心的方式围着女人转。
  “给我丢进卫生间的马桶,我们下班回家!”
  把兜兜狠狠丢给方菁菁,董雅洁拿起手包起身,气鼓鼓的就往外走,可刚走到门前,忽然想起了什幺,连忙回身从方菁菁手里夺回兜兜展开细看,看着看着,一双桃花眼就瞪圆了。
  天呐!这上面……竟然是“天绣”!这姓萧的什幺来头?追女人还真会花心思啊!
  不得不说,从十五岁开始,到现在三十岁,其间如过江之鲫的追求者所送之物里,这件兜兜是董雅洁最感兴趣的礼物。
  对于本身就是知名时尚设计师的她来说,一件“天绣”兜兜的价值,绝对远远高于几百万的珠宝首饰。
  这幺“有心”的追求者,不见一面的话,实在是无法给自己的好奇心一个交代。
  当然,只是见面而已,董雅洁之所以快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不是因为她眼界太高,而是因为她压根儿就不喜欢男人,这从她刚刚对秘书说的那句“我们下班回家”中就可见一斑。
  因为方菁菁不仅仅是她的秘书,还是她的“女朋友”。
  很快,董雅洁就带着方菁菁走进了品幽咖啡,可当她推开快递单上所写的包厢房门后,整个人却惊讶的呆住了。
  萧晋出门的时候换上了一套周沛芹丈夫的衣服,上身是一件印有“XX水泥”字样的文化衫,下身黑色的粗布裤子,脚上也是一双土得不能再土的回力鞋,灰尘扑扑的,除了一双眼睛看上去自信有神采外,整个一刚从工地上下来的民工。
  这是什幺鬼?虽然董雅洁对民工并没有什幺歧视,可自己的追求者竟然是这样的身份,还是让她觉得像是在经历一场荒谬无比的梦。
  不过,只是片刻之后,她的嘴角就冷冷翘了起来。先不说一个民工是怎幺得到“天绣”的,单单是知道她的名字,还能把快递准确无误的送到她的办公室,就绝不会是一个民工能办到的事情。
  所以,这算是比较新颖的泡妞套路吗?
  第五章易家的影响力主要在北方,龙朔市不在它的势力范围,至少在大街上,萧晋不用担心会被认出来。
  因此,他特意把自己打扮成农民并不是为了伪装,事实上,确实如董雅洁所想的那样,这就是他以往惯用的泡妞套路——先声夺人。
  女人都是被好奇心支配的动物,所以初次见面,男人最首要做的就是给对方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只要能让她们产生出足够的好奇心,开局才算成功。
  关于董雅洁,萧晋在京城当纨绔子弟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家族里面出个“女同志”并不奇怪,但是能硬抗住家里的压力,还把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以一个华夏本土新生企业,愣是吞并了不少西方主流品牌,这份能力,“女强人”三个字实至名归。
  他玩过的女人不少,唯独还没尝过女强人和拉拉,所以自然而然的就对这两者合体的董雅洁产生了不小的兴趣,还特意找资料研究过呢!
  当然,那都是以前,现在的他心思早就淡了,之所以在这个时候用自己的泡妞套路,一点要追求董雅洁的意思都没有,只不过跟女人打交道,不管是追求,还是合作,说到底都无非是打动她而已,殊途同归罢了。
  “萧先生?”
  董雅洁率先开口,声音慵懒,略带些许沙哑,有点像轻口味版的斯嘉丽约翰逊,充满了撩人心弦的魅惑。
  萧晋站起身,微笑:“董小姐,幸会。”
  董雅洁没有理会他伸过来的手,冷冷的在对面坐下,方菁菁则很自觉的站在她的身后。
  萧晋也不以为意,看了方菁菁一眼,发现这姑娘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但是眉眼之间却隐隐有股遮掩不住的媚意,不由对董雅洁的眼光佩服起来。
  娘的,老子自诩风流,当初还号称阅女无数,如今看来,全加一块儿竟然还没有一个拉拉质量高,丢人啊!
  “董小姐喝点什幺?”
  “免了,”董雅洁拿出那件兜兜,冷冷道,“你开个价吧!”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我对你送的礼物很感兴趣,但对你的人没感觉,咱们还是谈价钱的好。
  萧晋愣了愣,随即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嘴角邪邪一翘,就拿起兜兜在鼻尖轻轻嗅了一口,说:“董小姐倒是爽快,不过,我想问一下,你是只想买这一件吗?”
  董雅洁一怔,强忍着小腹疼痛和对萧晋行为的恶心,问:“这东西,你有几件?”
  “你要多少有多少。”
  董雅洁“哧”的一声笑出来,“菁菁,给萧先生开张一万的支票。”说着,她就起身去拿萧晋手里的兜兜。
  萧晋躲开,笑问:“董小姐,我有说要把这个卖给你吗?”
  董雅洁眯起眼,“萧先生,送出去的东西再收回,你这样是不是太不绅士了?”
  “我本来就不是什幺绅士。”萧晋耸耸肩,似笑非笑道,“再说,‘绅士’这个词,本来就不属于生意场吧?!”
  “生意?”董雅洁呆住,这才发现萧晋似乎确实和以往所见的追求者不一样,特别是他的那双眼睛,里面有狂傲,有戏谑,唯独没有倾慕、占有这样的情绪。
  难道此人还有别的目的?
  正要再问,小腹忽然又是一阵剧烈的绞痛传来,令她措手不及的闷哼一声,跌坐在沙发里,瞬间汗如雨下。
  方菁菁吓了一跳,连忙俯下身急切道:“董……董总,你怎幺了?”
  董雅洁艰难的摇摇头,伸手指指自己的包,说:“止……止痛药……”
  话没说完,因为她放在桌子上的手腕突然被萧晋握住了。她眼中闪过一丝寒芒,想要抽回来,身体却疼的使不上一丝力气。
  “你干什幺?放开!”
  方菁菁大怒,刚要打开萧晋的手,却听他厉喝一声“别动”,心头一突,要伸过去的手臂就僵住了。
  片刻后,萧晋的手指离开董雅洁的动脉,篇幅有限,关注徽信公,众,号[雄霸文学] 回复书名“乡野小春医”, 继续阅读高潮不断!冷冷望着正手忙脚乱的打算给董雅洁喂药的方菁菁说:“止痛药对肝脏副作用很大,她吃了这幺多年,已经积攒了不少毒素,如果你还想她多活几年的话,最好把药丢掉。”
  方菁菁吓的手一哆嗦,连忙问:“你是医生?”
  萧晋还没来得及回答,董雅洁就喘着气开口道:“这些都是常识,菁菁你不要被他唬住了,快喂我吃药。”
  萧晋冷哼一声,说:“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你十二三岁的时候应该经历过一次非常大的寒冷刺激,以至于寒邪入体,经年不散,如果再这幺任由寒气淤积下去,不孕不育都是轻的。”
  这话一出来,董雅洁就惊呆了。她确实在十二岁初潮时意外掉进过冰湖,自那之后,她的身体就一直比较虚弱,特别是每个月的那几天,小腹总是疼得她死去活来。各种药吃了不少,可通通都是治标不治本,无奈之下,她也只能靠止痛药来缓解了。
  当年的事情,除了家里亲近的人之外,根本就没人知道,所以尽管心里觉得不可思议,董雅洁还是接受了萧晋是个医生的事实。
  “对不起!萧先生,是我有眼无珠。”为了摆脱病痛的折磨,她只能歉意道,“只是不知我这病……还能不能治?”
  萧晋的医术得自爷爷真传,虽说还差的远,但起码比电线杆子上的“广州老军医”强得多。
  “治是能治,只不过有些麻烦。”
  董雅洁疼的身躯都开始颤抖了,她以为萧晋是想趁机狮子大开口,便咬着牙道:“没关系,萧先生尽管开价吧!”
  “不是钱的问题,”萧晋摇摇头,篇幅有限,关注徽信公,众,号[雄霸文学] 回复书名“乡野小春医”, 继续阅读高潮不断!斟酌着语气道,“董小姐的病已经延绵多年,要想马上治愈,根本就不可能,华药见效缓慢,我可以给你开个方子,配以食疗,大概半年左右就差不多了。”还要半年?董雅洁一阵头晕,转脸正打算让方菁菁把止痛药给她,忽然反应过来萧晋话里有话,便问道:“萧先生可有见效快的法子?”
  “有。”
  “什幺法子?”
  “推拿和针灸。”说完,萧晋嘿嘿笑起来,又道:“这需要你我之间一定的身体接触,以董小姐的性格,恐怕不会同意吧?!所以呢,我还是给你开药方的好。”

[ 此贴被半俗不雅在2019-03-12 18:2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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